党建行风建设
廉洁购销 警钟长鸣 ——我院党委、纪委召开2021年春节前与供应商、医院采购部门集体廉洁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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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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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供应服务商及业务人员营销行为,强化对关键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维护医院良好的医疗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合作氛围,在做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实现院商双方的互利双赢。根据《中共西山区委办公室、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区委办〔2020〕47号)精神,2021年1月15日,我院党委、纪委在四楼多功能厅召开春节前医院与供应商、采购部门集体廉洁提醒谈话。我院党委书记尹坚同志、纪委书记李丽芬同志、党委委员、副院长蒋践华同志、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李丽芬同志主持。与我院有较多业务往来,长期合作的药品、耗材、设备、信息、后勤物资、基建、服务供应商代表约40余名参加了会议。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医鉴》。通过观看该片,旨在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医院采购部门深刻认识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筑牢防腐拒变的自我修养。

会上,首先由党委委员、副院长蒋践华同志指出了我院集中采购中存在的不足,对如何进一步做好采购工作提了具体的要求。
接下来,纪委书记李丽芬就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购销行为、提高廉洁购销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讲话,向与会的各位供应商提出希望和要求。一是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希望广大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奉公守法,心存敬畏,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二是加强管理,全面规范各项购销行为,恪守“守法、诚信、公平”三个黄金法则,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约束业务人员的营销行为,共同维护好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供应商经营秩序。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行业不正之风,遵守医院诚信准入和承诺制度,自觉与医院签订廉洁购销合同,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条款和相关法律责任,构建风清气正、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

紧接着,党委书记尹坚同志强调,规范清正廉洁的医药购销领域行为是一项民生工程,不仅关系到医院和企业的形象,更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希望各位供应商一定要提高认识,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和国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坚定决心,坚决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医院做好各项工作,要规范经营,自觉履行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行为,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树立企业良好品牌形象,构建规范、阳光、有序的购销行为,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供应商在会上表态发言,分别作出廉洁供销承诺:公司及其销售人员将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保证产品质量,严格履行购销协议及廉洁购销合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规定,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诚实守信、廉洁经营。
最后,供应商代表与我院采购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廉洁购销合同》。
通过本次的廉政座谈交流,希望大家能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看清党中央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和坚定决心,积极适应政治新常态,增强廉洁意识,严守行业规范,及时纠正不正之风,杜绝思想和行为上的微腐败;同时强化购销双方的相互监督,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杜绝任何商业贿赂现象发生,
做到廉洁购销、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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